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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股票投資比例為基金資產的60%-95%,其中投資于新興產業相關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資產的80%,投資于權證投資范圍為基金資產的0-3%;現金、債券資產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證券品種占基金資產比例為5%-40%(其中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guan)機構以后允許基(ji)金(jin)投資其(qi)它品種(zhong),基(ji)金(jin)管(guan)理人在履行(xing)適當的程序后。可以將其(qi)納入投資范(fan)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