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公司債券、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短期融資券、金融債、資產支持證券、國債、央行票據、債券回購、股票、權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xml:namespace>
本基金投資于債券等固定收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投資于股票等權益類資產的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本基金可通過投資首次發行股票、增發新股、可轉換債券轉股票以及權證行權等方式獲得股票,也可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本基金可通過參與可分離轉債申購而獲得權證,也可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權證。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ji)金(jin)投(tou)資(zi)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